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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城管启动2000多部电子眼抓拍“车窗抛物”行为:烟头丢出车窗 被处50元罚款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8日07:54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流动电子眼抓拍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卢成汉 通讯员殷莉红 费帆 王佳宝)武昌城管启动2000多部电子眼抓拍“车窗抛物”行为,3天抓拍到11起。7日,武昌城管分别开出了50元的罚单。

6日上午10时,武昌区胭脂路胭脂大院附近,一辆白色轿车车主打开车窗,将烟头丢出窗外。这一幕,正好被武昌粮道街城管中队道路巡查协管员的执法记录仪记录下来,通过核查,当事司机为占某。当天,在武昌静安路红绿灯路口,一辆轿车(驾驶人刘某)在绿灯启动时,先是向车窗外扔出了一张纸巾,随后扔出纸质饮料盒。城管执法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了这一幕。

武昌城管专班负责人介绍,从车内向外抛掷废弃物,违反《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专班通过联动机制向违法行为人占某、刘某发送处罚告知,需在收到告知起3日内,前往武昌城管执法大队接受50元罚款的处罚。

从4日起,武昌2000多个电子眼开始抓拍“车窗抛物”行为,武昌城管专班共获取有效视频11起。其中,通过执法车车载视频抓拍了3起抛掷纸巾、烟头等废弃物行为。11起违法行为人,武昌城管通过部门联动机制,全部追溯到违法车辆车主。

据悉,该专班已一一向违法行为人发送处罚告知。除了通过短信喊话违法当事人接受处罚,执法人员还会对当事人进行电话语音提醒。这是武昌区启动“车窗抛物”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开出的第一批罚单,违法行为人收到通知后,尽快到武昌区城管执法局法制专班接受处罚,具体地址为:武昌区荆南街14号2号楼309室,武昌城管法制专班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