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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邻居为1米公共巷道吵了20多年 法官苦口婆心劝导 两家终于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8日07:52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涉诉巷道

□楚天都市报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杨睿

为一条1米宽的公共巷道的使用权,陈女士和张先生两家吵闹了20多年。近日,双方矛盾升级,一个拆了对方的门,一个烧了对方的柴,彼此将对方告上武汉市江夏区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在法官的劝导下,两家最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为争1米公共巷道 两邻居吵了20多年

1990年,张先生和陈女士先后修建房屋,张先生家在西边,陈女士家在东边,两家房屋并排相邻,中间留出一道5米宽的巷道。从两家房屋建成起,双方就经常扯皮,张先生家的排水暗沟位于巷道下方,张先生说,陈女士在巷道门口放杂物、堆积石头,不仅阻碍他家出入巷道,甚至导致排水暗沟堵塞。陈女士说,张先生使用巷道,造成巷道堵塞、蚊虫滋生,而且还堆放木柴,有火灾隐患。

后来,张先生在屋前建了一堵院子,陈女士挨着院子,沿着马路修了两个门垛,一直没有安装门。为了此事,双方也曾发生过争吵。2012年,陈女士在自家房屋旁加盖了一间房,原本5米宽的巷道缩窄为1米宽左右,巷道北边被封住了,不能再作为通道使用。

陈女士若要出门,必须从张先生家门前过。张先生家使用土灶烧火做饭,为了不堵门前大马路方便邻里出行,他将木柴及杂物放在巷道内。

陈女士和张先生经常因为木柴的堆放、房屋排水、巷道使用发生口角,社区居委会多次出面调解,2019年4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陈女士以书面形式承诺,巷道归张先生使用,张先生承诺不再堵路阻碍陈女士通行,排水暗沟上方不堆放东西。

2019年10月5日,张先生准备进入巷道拿柴火做饭时,发现原有的门垛上被陈女士装了一道门还上了锁。因为铁门阻隔,导致张先生无法进入巷道,张先生一怒之下,将锁撬了。陈女士发现门锁被撬了,便跑到巷道把张先生家的木柴点着了。双方又吵起来了,张先生把门垛上新安装的门给拆了。双方越闹越大,直至民警到来。

法官苦口婆心劝 两家握手言和

今年1月,陈女士将张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张先生清除巷道堆放的木柴,并重新安装大门。张先生反诉,要求将巷道归属权判给自己,同时要求陈女士拆除门垛,并且赔偿损失共计600元。

开庭前,承办法官实地走访,明确此巷道为公共巷道,双方均有公共使用权。调查中,看见张先生家堆放的木柴整齐有序,而紧挨院墙修建的门垛并未影响实际通行。

今年5月,此案开庭审理,法庭上,双方争辩了近5个小时,互不退让。

承办法官劝说双方,陈女士经过居委会调解同意张先生堆放木柴后又装门上锁禁止他人进出巷道,这是失信行为,此外,还焚烧张先生家的木柴,这些举动也存在不当之处,而张先生情急之下撬锁、卸门等行为也是不对的。因此,双方均具有过错,应各自负担自身的损失。

“‘远亲不如近邻’,这是公共巷子,不属于任何一家,你们两家作为邻居,住在一起,应当团结互助,公平使用,两家人要一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共同维护公共环境的卫生。”承办法官对两名当事人说道。

听到法官的话,陈女士主动说,如果巷道保持通风、干净、无人占用的情况下,自己自愿放弃巷道使用权。张先生也表示同意,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7月,法院判决驳回了双方的诉讼请求,两家人均表示服判。

■ 记者手记

让他三尺又何妨

清代康熙年间礼部尚书张英,留下一个典故:让他三尺又何妨。

张英是安徽桐城人,老家与吴家为邻居。两家之间有条巷子,吴家要建新房,想占了这条路,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打起了官司。张家人修书张英要求其出面干预。张英看了信后回话: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

张家人看了书信后,主动让出三尺空地。吴家人见状,深受感动,也让出了三尺空地。这样,两家的院墙之间,就形成了六尺宽的巷道,成了有名的六尺巷。

因公共巷道使用权,江夏两邻居吵了20多年,争吵中无形加剧了隔阂,双方甚至以“敌”相对,对簿公堂,打了官司差点失去了睦邻。幸好,在法院的调解下,吵了20多年的陈女士和张先生两家,握手言和。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千金买房,万金买邻”,讲述的是邻里和睦相处的重要性,生活之中,更多的是邻里之间相互扶持,比邻而居是一种缘分,应当珍惜。此外,邻里之间有矛盾在所难免,双方之间应多一点理解,多一份包容,多一些沟通,守望相互,和睦相处。邻里有争议,学学清代礼部尚书张英,让他“三尺”又何妨?

【责任编辑:李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