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楚仁轩)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逐步形成和发展壮大的,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贡献者。为表彰农民工在经济社会建设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所做的贡献,营造社会各界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全国已开展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此次共评选表彰优秀农民工1000名、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100个,其中湖北省共推荐全国优秀农民工35人,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4个。
全国优秀农民工推荐条件
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以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奋发进取,出色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年龄在16-60周岁,户籍在农村(不包括户籍在农村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经商或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学习,钻研技术,精通业务,勇于创新,取得优异的业绩,在工作单位或当地社区起到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的;
2.返乡留乡创业,在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
3.积极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在本职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
4.品德优秀,助人为乐,热心公益事业,有较高的文明素养,在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事迹和良好的社会影响的;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部署,团队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过硬,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认真履行职责,践行群众路线,勇于改革创新,在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方面,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实效,工作成绩显著,发挥先进示范带头作用的;
2.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在支持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努力创新做好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维权及各方面服务工作,取得显著脱贫成效的。
此次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方式,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也可直接向省人社厅推荐。
联 系 人:吴 璨 李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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