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姜远海
“商场开业时,申请在楼顶安装标牌广告费尽周折,耗时11个月。后来,申请安装门头标牌广告又用了半年。”
9月2日上午,房县城关镇某商场总经理梅明(化名)向第六督查组工作人员诉苦:“安装一个户外广告牌,为什么这么难?”
楼顶广告牌三次被强拆
梅明介绍,该广场2016年建成,作为大型商业场所,得有明显标识。该商场考察城关镇大型商超和一些经营场所标识设置情况后,决定在楼顶安装广告字。
2016年12月,商场向当时的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城管部门以安全为由,迟迟没有批准。商场面临试营业,商户也在催。2017年3月10日,在“不能再等”的情况下,商场开始自行安装广告字。
安装到中途,城管部门强令他们停工。商场负责人认为“若不焊接完成,会导致安全隐患”,勉强安装了商场的核心简称。
标牌广告安装公司负责人方兴(化名)介绍,商场接着申报,但城管部门仍以影响安全为由,没有批准。这样,先后经历3次“申请报批——不予批准——商场自行安装——城管强行拆除”,最后经商场投资方出面协调,直到2017年11月10日,楼顶上9个字的标牌广告才全部安装完成。
梅明说,2017年10月18日,商场正式开业时,楼顶却没有完整的商场标识标牌广告,“这在商业界很少见”。
安装门头标识再遭阻拦
2019年,为让商场有现代商业氛围,该商场参照周边商超做法,拟安装一个门头标识,不料过程依然十分曲折。
有了楼顶标牌广告的教训,商场事先做了第三方安全评估报告,并向城管部门报备。当年12月8日,商场开始焊接门头标牌背景墙。12月11日,城管人员以未获得行政许可等原因,勒令其停工。
今年4月26日,商场自行恢复门头标识施工。当时,城管人员来到现场,要求停工,并欲强行拿走广告字。
梅明说:“当时大吵一架,城管人员才没没收施工设备和材料。”商场此后又向城管部门递了2次申请报告,均未获批。
“别的商超能装,为什么我们不能装?”5月16日晚,在城管队员下班后,商场连夜将门头广告焊接、安装到位。
次日,城管人员以“一个企业在一栋楼不能悬挂两个同一名称标牌广告”等理由,要求商场把门头招牌广告拆下来,并拟进行处罚。
梅明当场据理力争:“远的不说,隔壁的一家宾馆,早就是楼顶一个标牌广告,门头一个标牌广告。”对此,城管人员却沉默不语了。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亟待加强
督查组调查发现,房县城关镇的街面上,楼顶标牌广告普遍存在,并且楼顶一标、门头一标的情况比比皆是。
随即,督查组约谈了该县城管局、行政审批局负责人。
城管局负责人表示,安全问题是对楼顶标牌广告的重要考量,房县没有出台楼顶标识广告管理规范,如何监管,是执法盲点;门头标牌广告,只需到城管部门备案即可,不需要行政审批,但城管执法人员要到现场勘测安全情况;至于一店“双标”,若企业确实需要,并且和所在建筑其他企业没有争议,是可以安装的。
行政审批局负责人称,楼顶广告到底如何审批、管理,目前十堰市、房县确实没有明确规定。他们将结合有关法规,尽快制定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明确户外广告管理规范,让商家心中有尺度、操作少跑路。
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户外广告管理由地方制定管理办法。目前国家住建部正在进行户外广告规范管理试点,我省武汉市是试点城市之一,可为房县管理部门提供参考借鉴。
督查组负责人表示,对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标牌广告事小,却折射出法治化营商环境不优的大问题。目前,督查组已责令房县行政审批局、城管局尽快出台适合本地的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在依法依规管理的同时,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多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更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