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0月13日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彭威 杨平)扫黑除恶,重拳出击。今日,记者从石首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计高洪等2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近日一审宣判。其中,被告人计高洪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0名被告人判处十个月至八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数额的没收财产及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办案检察官介绍,被告人计高洪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韩力、陈遵义等多人成立“市场义务监督队”,多年来有组织地以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检查、扣押没收等违法犯罪活动,垄断石首城区的生鲜肉供应市场,对群众形成了心理强制,破坏了国家对行业的管理,在当地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和生活,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
受理该案后,石首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抽调1名副检察长、4名业务骨干,组建了案件办理专班。该院办案组反复阅看案件卷宗,严把证据关,将50余本近万页卷宗材料反复阅透,完成了30余万字的阅卷笔录,形成了300余页的审查报告、做到了犯罪事实清楚可查,案卷证据清晰详尽。
扫黑除恶,务必“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办案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向纪监委移送线索22条。纪监委立案办理15人,对13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监督查封、扣押、冻结涉案存款、现金15万元,股权6处,土地房屋16处,湖泊经营权1处,车辆6台,总计价值5000万元。
“我们还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本案共21名被告人,其中17名被告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名被告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彰显了司法温度。”办案检察官介绍,该院积极做好庭审预案,撰写了30页的起诉书,5万余字的举证提纲,400多张多媒体示证PPT,精炼全面地涵盖整个案件犯罪事实。
庭审现场,合议庭认为,检察机关对计高洪等21名被告人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对涉案财产的处置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均予以采纳。当地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计高洪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0名被告人判处十个月至八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数额的没收财产及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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