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10月15日讯 10月9日至14日,武汉地铁连续6天,不定时间、不定车站开展票务稽查活动10余场次,出动稽查人员300多人次,共制止逃票行为182起,其中,查没冒用证件96张,补缴票款等处罚近4000元。
冒用老年证乘客正在地铁客服中心接受处罚。通讯员产启斗摄
10月1日施行的修订版《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冒用他人的乘车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乘车凭证乘车的,除补收票款外,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处线网最高单程票价5倍至10倍的罚款。据悉,新修订的《条例》在以前“补收票款”的基础上,增加了罚款的力度,更进一步强调了地铁乘车规范。
10月13日下午5时,武汉地铁运营公司票务稽查队员、执法队员近百人,分别前往石桥站、汉口北站等多条线路多个站点,于晚高峰时段在引导客流的同时开展票务稽查工作。
5时40分,在轨道交通1号线汉口北站,一名年龄50岁的女乘客拿着老年卡出站,现场执法队员发现后进行查验,该女子辩称“拿错卡”,不承认自己冒用证件乘车。但经客服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查验,显示该卡已20分钟前进站。现场稽查人员向其解读《条例》的相关条款并对其进行了处罚。
2小时内,车站共查处冒用老年卡13起,同时现场查处超高儿童未购票5起,一人带多名儿童进闸2起,被查处人员均按照规定进行了补票和处罚。
武汉地铁同时欢迎市民举报地铁里的逃票行为,可以向现场工作人员举报,或拨打96556、登录武汉地铁运营官方微博进行举报。
(记者郭佳 通讯员曾斯 黄彦 产启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