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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这期间买车可获销售价3%的补贴金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9日19:52 来源: 楚天都市报看楚天

楚天都市报10月19日讯(记者陈倩 见习记者张建林)今日下午四时,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以及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相关政策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发布会的人员包括:省发改委副主任袁德芳;省经信厅副厅长郭涛;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王怡;省供销社副主任梅勇。

因受疫情影响,省财政增支的压力较大,就记者提出的如何落实乘用车购置财政补贴这一问题,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王怡在会上表示,省政府决定,对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购买省内企业生产且在省内销售、上牌落户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由财政给予购置补贴,补贴标准按销售价格的3%计算。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与汽车生产所在地财政各分担一半。

同时,省财政也将积极筹措落实省级补贴资金,及时下达到相关地市,保障乘用车购置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