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鹏 通讯员 肖耀华
“房地产领域的矛盾纠纷增多,诉讼、调解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截至10月26日,房调委受理案件209宗,位列11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前列。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专门设立了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房调委)。
谭先富今年65岁,从咸宁市房地产管理局咸安分局局长的岗位退休,是个“老房管”。2019年10月,他应邀当房调委调解员,调解房产纠纷确有一套。
房产调解难度大
10月26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在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的走廊,听到房内传出爽朗的声音。工作人员介绍,这是房调委调解员谭先富在与当事人打电话。
“进灶的柴是退不出来的。”谭先富开门见山地说,既然选择他来当裁判,首先依法律规定,找不到就依行业规定,再没有就依行业惯例。“实在不行,就坐下来慢慢谈!”
“扯皮拉筋一大哈,调解快刀斩乱麻。”谭先富介绍,《人民调解法》《合同法》等法律与情理就是快刀,他用“刀”将谁对谁错分清楚。一年来,房调委受理的案件95%是房屋买卖纠纷,其次是房屋租赁纠纷、建筑质量纠纷、宅基地纠纷和房屋拆迁补偿纠纷等。
“房产涉及当事人的重大利益,调解起来难度非常大!”他介绍,房调委共有3人,他和任耀明从房管部门退休,新来的范小琴也是专业调解员。从去年11月18日至今,房调委共受理209宗案件。
用法也用情
“调解最快的一个案例只用了一天,慢的长达一个月甚至更长!”翻着卷宗,谭先富介绍,调解方法多样,因人因事而异。调解过程中要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说,让他释放怨气,更重要的是从倾听中找出矛盾的焦点和解决矛盾的突破口。
调解案例中,还有业主与物业的纠纷。
“物业厉害,业主也厉害!”谭先富直摇脑袋。
4月28日,王明(化名)与位于潜山路一小区的物业公司扯皮,物业公司告他拒缴物业费多年,他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
谭先富先找王明沟通。王明说,因长期不住,今年本来想缴费的,但看到开发商将公共晒台改成门面,他和几名业主阻止,反而被派出所批评教育了一番,不服气。他看到物业不仅不帮忙,反而帮开发商报警,因此拒缴。
物业公司负责人委屈地说,业主常年欠费,物业运营困难,当天是开发商用物业电话报的警。
他转过头与王明沟通,缴纳物业费是义务,如果物业公司告上法庭,不仅要缴费,还要缴滞纳金。在他的劝说下,双方都同意让步,物业公司道歉,免除滞纳金,王明缴纳了物业费。
为弱势群体撑腰
王某是二级重度肢疾,丈夫也是残疾,13岁女儿上学,弟弟的孩子是残疾,也由她抚养。2016年,弟弟为感恩,用打工攒的钱,帮王某在温泉花坛一商业综合体买了门面。协议写得明白:门面买下后开发商包租。
到了返还租金的时间,开发商却以各种理由拒付。
王某原本是低保户,因为这间门面,她的低保被取消。门面租金不到位,她的生活捉襟见肘。
她要求退房退款无果,找了多个部门没有得到解决。8月11日,市行政服务大厅法律援助中心将此案移交到房调委。
王某提出三条解决方案:一是退房退款;二是请开发商转卖;三是继续履约,但要提前支付两年房租。
听完诉求,谭先富让王某先回家,剩下的事情交给他来办。
他与开发商沟通,开发商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打起“马虎眼”。
“假设你是她,你希望怎么样?”面对开发商的支支吾吾,谭先富反问:“企业要一诺千金,除了履行合同义务,还要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砸锅卖铁也要履行!”
经过反复沟通,开发商承诺先支付一年房租。王某也同意这个方案。谭先富要求,王某行动不便,开发商要先将房租打到王某账户后再来签协议。没多久,王某在电话中开心地说收到了房租。8月28日,双方在协议上签了字。
专家点评
用专业知识化解纠纷
湖北科技学院副教授 许泱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房地产成为重要产业,该领域的矛盾日渐突出,诉讼、信访压力越来越大,是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的成立恰逢其时。而房地产领域的纠纷涉及经济等专业知识,该中心设立房调委可以说是缓解该领域调解压力的良方妙药。这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是完善矛盾化解机制的积极探索和创新。
房产是重资产,是很多家庭、很多人奋斗多年才能买得起的。因此在房地产纠纷的调解中,要公正公平,还要兼顾“扶弱济困”。
咸宁人民调解中心房调委为维护群众利益打通了权益保障通道。认真倾听、明辨是非、裁判公正,让强势一方认法认理认情,让弱势一方的诉求得到回应,且心服口服。双方协商对话,实现有效沟通、良性互动,矛盾自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