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多层厂房,节约用地。
湖北日报讯(记者祝华)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对于连续3年排名后3位的开发区,给予通报约谈。
2020年起,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将全面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在规范数据采集渠道、明确数据填报责任的基础上,按《统计法》有关要求加强评价数据管理,确保评价成果客观公正。对不参加评价的开发区,直接按照并列末位排名处理,并停止受理所在县(市、区)建设用地报批。
同时,加强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成果运用,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作为开发区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开发区综合评价制度。依据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结果,对排名靠前的开发区给予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扩区调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等支持,鼓励开发区节约集约高效用地;对连续3年排名后3位的开发区,给予通报、约谈、限批用地、追责问责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