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

广西出台措施保障农村建房合理需求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1日18:19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社南宁11月11日电(记者黄浩铭)近日广西印发《关于规范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的通知》,要求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通知要求,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丘陵地区和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新增农房在符合规定宅基地用地面积前提下,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经批准异址新建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原址翻建或改扩建住宅的,宅基地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通知明确,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要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对于合理的建房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核销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由市、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不得向建房村民收取。村民建房经批准确需占用耕地的,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落实占补平衡,不得收取耕地开垦费。

【责任编辑:邓玉华】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