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1月13日讯(记者叶文波 通讯员崔彦伟 黄一燕 赵先翔 实习生谢熊美溪)“我开车30年从没有过严重违法,这次真是晚节不保!”司机杜某因超龄,驾驶证从A1A2已降成C1,却心存侥幸继续驾驶大客车上路,11月11日被武汉洪山交警查获,因准驾不符,不但要被扣分罚款,还将面临行政拘留。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武汉洪山交警紧盯重点车辆不放松,持续加强路面巡查力度。11月11日下午,洪山区交通大队一中队民警周涛带领辅警在欢乐大道红庙立交附近排查重点车辆。16时50分许,在对一辆车牌为鄂A2***Z的大客车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杜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只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和轻型载货汽车。“你只有C1证,怎么能开大客车呢?”“我原来是A证,只不过后来降级了……”面对民警质问,司机杜某支支吾吾说道。
经了解,杜某今年61岁,以前驾驶证的准驾资格为A1A2,常年驾驶大型客车,由于年龄超过60周岁,从去年12月已经降为C1,已经不具备大型客车驾驶资质。杜某当天驾驶车辆是公司的通勤班车,从光谷出发准备开往汉街,原本是另一位同事驾车,因其临时有事,杜某便心存侥幸代驾上路,没想到半路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民警依法暂扣杜某所驾车辆,并向车上乘客说明情况,安排乘客转乘其他车辆。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杜某将面临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我开车30年从没有过严重违法,这次真是晚节不保!”得知处罚结果的杜某连连自责。
“按照规定,年满60周岁的驾驶员,如果持有A、B证,必须降级为C1或者C2证。”洪山区交通大队车辆管理中队中队长欧阳万春向楚天都市报记者介绍,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民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不仅要面临法律的严惩,在驾驶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予赔偿。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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