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伴你行”全媒体直播聚焦反奸防谍
发现间谍行为,请拨打12339!
摄影:楚天都市报记者邹斌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凌墨 陈倩 刘丁维)1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以下简称《反间谍法》)颁布实施六周年。昨日,“国家安全伴你行”全媒体直播活动走进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向广大网友普及《反间谍法》,构筑人民防线钢铁长城。
反间谍斗争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战线。《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颁布实施,是在新的历史时期维护国家安全的客观要求,是加强隐蔽战线反奸防谍斗争的迫切需要,是贯彻党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反间谍法》颁布实施6年以来,反间谍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发展,全社会在法治引领下凝聚形成反间谍斗争的强大合力,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昨日直播现场(如图),有关人员介绍了反奸防谍相关知识,并剖析了部分反奸防谍案例。国家安全机关组织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等集中在线观看。
反奸防谍,人人有责。《反间谍法》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要不断提高反奸防谍意识,掌握识别间谍行为的基本知识。
【举报方式】
1.拨打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12339
2.通过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 )进行举报
链接>>共同筑牢反奸防谍的铜墙铁壁
□楚天都市报记者 陈凌墨 刘丁维 陈倩
和平年代,依然谍影重重,构筑反奸防谍的铜墙铁壁,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对我们普通公民来说,如何反间防谍,共同维护国家安全?从国家安全机关公布的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找到答案。
案例一 利诱之下可能威胁国家安全
2017年以来,境外间谍李某冒充境内某科研机构工作人员,不断向境内某重点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刘教授发送电子邮件,以有偿“约稿”形式利诱刘教授提供其未公开发表的涉南海问题、台湾问题研究成果。刘教授一直对李某的身份持怀疑态度,专门给李某所称的境内知名智库打电话,核实李某身份,该智库明确表示没有这样一个人存在。刘教授遂主动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反映情况。
点评
《反间谍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间谍可能就在我们身边,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既需要人人参与,也必人人负责、人人尽责。
案例二 兼职拍照可能泄露国家机密
今年4月,刚到大连务工的赵某被一条网络招聘信息吸引。招聘方是一名自称姓叶的女子,自称是搞城市规划设计的,急需招聘兼职人员帮她拍摄城市风景照片。经过试拍之后,双方确定日薪200元的工资待遇。
在叶某的遥控指挥下,赵某先后来到大连的港口、造船厂周边拍摄照片,并记录下沿途的地理环境,通过手机发送给叶某。后来,叶某还要求拍摄港口中停泊军舰进行维护的照片,还称如果赵某找机会进入造船厂工作,每月还能获得更多的报酬。
今年4月中旬,赵某看到电视台播放“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节目,他意识到,这份工作,也许并非什么美差。4月20日,赵某在家人陪同下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鉴于赵某主动投案,且尚未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实质危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点评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勾连诱骗我国境内人员,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网络是重要途径之一。针对受欺骗、受胁迫从事间谍活动且能主动彻底交代问题、认罪悔罪的中国公民,国家安全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将进一步凝聚全社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案例三 公职人员越“红线”被判刑15年
2011年,我国边境某县机关工作人员许某赴境外出差,结识了当地工作人员晋某。后因为工作需要,许某多次出境找晋某帮忙,许某发现,晋某背景雄厚,无论是权力还是财力,都让他刮目相看。无论于公于私,许某都把晋某当成无话不谈的朋友。后来,晋某按照该国间谍情报机关指示,要求许某搜集中方掌握的涉及该国某事件的有关情况,以及中方内部的考虑等。许某将搜集到的情报提供给对方。
2017年12月,法院以间谍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0万元。
点评
《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划出了我国公民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在与境外人员交往中的红线,一旦越线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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