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张扬 通讯员王田甜)因无故殴打法院干警、妨碍执行公务,武汉一名男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事件始末,表明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执法的权威不容挑衅。
11月3日上午,因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市法院执行员、书记员及评估公司、司法辅助拍卖人员一行8人来到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某小区商业楼,依法对一店铺进行现场勘验,为下一步法院执行工作做准备。
经法院多次通知,被执行人仍拒绝到场,法院执行员在联系店铺所在物业公司后,强制打开涉案店铺的门锁,同时在店铺大门上张贴法院拍卖公告。
随后,评估、拍卖工作人员依次进入店铺开展工作。为确保勘验秩序,防止物品丢失,执行员在大门处维持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勘验现场。
突然,一名不明身份男子冲进现场。执行员立刻将其拦住,解释法院正在执法,告知其“有什么问题,可以到门外说。”
“我想进就进、邪完了!”男子言语中充满挑衅。
“法院在执法,先出来再说。”物业公司员工及围观群众纷纷劝阻,但该男子满嘴秽语,变本加厉,“法院又么样?”挥拳狠狠击中执行员的鼻子。另一名黄衣男子也冲进来拳击执行员头部,大肆辱骂,并将执行员的眼镜狠狠地甩至远处。
周边群众及时制止了打人恶行。但执行员面部受伤,眼镜受损,衣服被撕烂,勘验工作受阻。
公安民警和法警闻讯赶来,现场拘留打人者王某(1952年生,武汉人),但黄衣男子早已开溜。经干警联系,黄衣男子在电话中允诺当日15时到市法院接受处理,后食言,逃之夭夭。
经教育,王某对打人行为表示悔过。
市法院执行实施处负责人提醒市民,辱骂、攻击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执行权的法院干警,不仅侵害干警个人人身权利,更是对司法权威和法律秩序的公然挑战,应当依法严肃惩处。
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公安机关正在追捕另一名在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