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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籍女孩在汉病故 家人结算社保遇难题 记者协调黄陂社保部门特事特办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5日11:07 来源: 楚天都市报

前日,于女士成功办理侄女的社保结算

楚天都市报记者 张万军

“您侄女的所有手续都办好了,只需等待10至15个工作日,她的养老金储存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就会到账。”前日,黄陂区社保处待遇核算部门负责人的这个回复,让于女士深觉宽慰。

于女士的侄女于芳(化名)出生地和户籍地均是河北秦皇岛,从小在武汉长大,因患脑癌今年9月不幸在汉病故。于女士为她办理社保结算时,因河北、湖北两省社保政策不同受阻,经本报记者协调、黄陂区社保部门多方沟通,最终完成了于芳的社保结算。

女孩病故 家人办社保结算遇难题

1993年出生于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的于芳,命运多舛,2岁时母亲因车祸身亡,年幼的她被送至武汉奶奶家抚养。在奶奶和两个姑姑的照顾下,于芳在武汉读完初中开始求职打工。

22岁时,于芳认识了一个荆州男孩并谈起了恋爱,但不幸突然降临,她被医院检查确诊患有脑癌。在接受多次化疗后,于芳的症状曾有所缓解。

今年9月10日,于芳突然因头晕再次住院,7天后不幸病故。由于她的父亲在秦皇岛,其社保结算的事情就由她的二姑于女士办理。

于芳早前工作的一家公司,为她在东西湖区缴纳了15个月社保,身故前供职的公司则为她在黄陂区缴纳了63个月社保。于女士先后找到两区社保部门,咨询办理侄女身故后社保结算的事宜。她被告知,因侄女的户口不在武汉,而且在武汉缴社保的期限未满10年,根据湖北省社保政策,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结算。

于女士找到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社保部门,则被当地告知于芳的户籍已注销,且未在当地开设社保账户,所以不能办理社保结算。

无奈之下,于女士致电楚天都市报《帮到底》栏目,希望记者帮忙协调解决。

记者协调 两地社保部门特事特办

10月26日上午,记者来到黄陂区社会保险管理处。该处的傅姓业务主任介绍,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户口不在湖北且在湖北交社保不满10年的外地居民,其社保结算必须转回其户口所在地。对于芳的社保结算,他们此前将相关资料转至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社保部门时,被对方拒绝,同时于芳的部分社保还涉及东西湖区,这部分的结算应该在东西湖区社保部门。

傅主任表示,以前对于芳这种情况的外地在汉参保者,都是在其户口所在地结算,尚未遇到过被当地拒绝的情况。如果秦皇岛市社保部门确定不接收于芳的资料并办理结算,可出具一份书面函说明情况,黄陂区社保部门再以此向武汉市社保部门请示处理办法。

记者随后联系上山海关区社保部门,一位吴姓工作人员表示,河北的社保政策规定“先参保后转移”。于芳从未在河北参保,且在秦皇岛的户籍已注销,“我们确实不能接收其资料,为其办理社保结算。”对记者提出的出具书面函件一事,该工作人员称:“从没有出具过,我们需要跟黄陂区社保部门对接后再向上级请示。”

此后,黄陂区社保处与山海关区社保部门就此进行多次沟通。11月13日,山海关区社保部门向黄陂区社保处发来针对于芳的公函,黄陂区社保处也迅速向武汉市社保中心作了汇报。武汉市社保中心研究后,授权黄陂区社保处为于芳办理结算事宜,并将其在东西湖的社保资料转移一并结算。

前日上午,记者陪于女士赶到黄陂区社保处,仅用十来分钟就办完于芳的社保结算材料。接待于女士的该处养老科待遇核算部门负责人连燕,确认于芳的养老金储存额、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款项总计为5万余元。

“谢谢你们帮忙,帮我们解决了这个难题!”于女士向连燕和记者连声道谢。

【责任编辑:钟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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