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主动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执纪监督,发现和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日,市纪委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
1.沙洋县毛李镇民政办主任陈帮华在高龄津贴发放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陈帮华在负责毛李镇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期间,未按照要求统计上报高龄老人死亡信息,导致该镇38名高龄老人死亡后仍领取高龄津贴共计19190元。2020年11月,陈帮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钟祥市罗汉寺种畜场园艺场党支部书记、场长姚祖红不正确履职问题。姚祖红在负责园艺场水库移民信息摸底工作期间,未按照规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死亡移民进行核实,导致辖区内2名移民去世后仍领取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共计2400元。2020年8月,姚祖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京山市罗店镇刘港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洪钢等人虚报套取移民补助资金问题。刘洪钢和刘港村原财经委员刘芳落在明知该村6名原迁移民户口已迁出的情况下,通过编造身份证号码办理银行一本通存折,以上述6人名义申报原迁移民补助资金共计48600元,其中294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剩余19200元存入一本通账户。2020年10月,刘洪钢、刘芳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东宝区仙居乡民政办原主任黄大军在复员军人优抚金审核中工作失职问题。黄大军在任仙居乡民政办主任期间,未及时按照要求核减不符合申领优抚补助条件的人员,导致超发优抚金220558元。同时,黄大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黄大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