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张阳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范围,13年来迎来首次变化。11月5日,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自2021年2月1日起签订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均应符合新规范。
新规范在2007年版规范25种重疾定义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同时,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重疾病种进行科学分级,新增了对应的3种轻度疾病的定义,扩展了保障范围。
据介绍,自新规范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1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间,如何进行理赔?已有险企推出消费者择优方案。11月27日,平安人寿湖北分公司发布“平安择优、一生守候”重疾择优方案,按照“挑选更宽松”“对客户更有利”原则实现客户保障利益最大化。对使用2007版标准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当客户在过渡期内申请理赔,可以在新旧两个重疾定义规范中,择优选择该疾病所对应的疾病定义之一作为赔付依据。除该疾病定义择优选择外,原保险合同疾病种类、保险责任及其他约定等内容均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