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由家庭纠纷引发的案件,两位当事人是连襟关系,今天请你们过来,主要是想听听你们的意见,请你们‘把关’”。为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透明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11月27日,阳新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及律师代表等,参加一起拟作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公开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上,该院控申部门检察官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举办此次听证会的意义和目的。随后,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案件认定的事实、存在的问题和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以及法律依据进行分析说明和释法说理。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就移送审查起诉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补充说明。
据了解,这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赵某是被害人马某的姐夫。2020年3月19日,马某因孩子的抚养问题与其岳母发生争吵。刚好在场的赵某冲动之下将马某打伤,致使受害人右锁骨骨折,经鉴定,属于轻伤二级。
该案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王盈盈仔细审查案卷,了解了案件的前因后果,发现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并且已对被害人作出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根据有关规定,阳新县检察院拟决定对赵某不起诉,并进行公开审查听证。
“当事人双方原本就是一家人,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合乎法理、人情,同时也有利于其家庭关系修复,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会议流程,与会听证员进入会议室就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及处理意见进行深入讨论,最终一致同意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图文 | 柯美中 刘妍
审核 | 肖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