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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冷链食品如何防新冠?湖北最新官方指南来了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13:49 来源: 楚天都市报看楚天

楚天都市报11月30日讯(记者刘丁维)为深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物同防”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和《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方案》要求,近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制定了《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和《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试行)》。

《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指出,对集装箱、冷库、装卸运载工具、储运空间的内表面,选择人员或货物接触频次较多的部位,采用拭子涂抹面积不低于100cm²的样本,10个以内同类型样本作为1个混合样,置于10mL病毒采样液中。对实验室确认阳性样本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同一份样本中新冠病毒2个靶标(ORF1ab、N)实时荧光RT-PCR检测结果均为阳性。同种类型样本两次重复采集的样本均能重复检测岀单靶标阳性,可判定为阳性。

《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试行)》中指出, 对进口冷链食品装载运输工具和包装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避免重复消毒,防止专为消毒作业实施掏箱、装箱,避免增加不必要的作业环节和成本,影响物流和市场供应。

消毒实施单位应详细记录消毒工作情况(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随货物流转,一份交由消毒组织或委托方留存查验,一份由消毒实施单位留存查验,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同时,辖区疾控中心要做好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导。

进口冷链食品的进口、贮存、承运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主体责任,对各自环节容许拆分的最小独立包装以及储存、运输交通工具落实消毒处理,做到全覆盖。在口岸环节,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包装箱实施消毒;在冷链运输和出入库环节,进口冷链食品在从集装箱卸货换装至国内运输工具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在存放货品入库前对大包装盒实施消毒。冷链物流企业落实运输车辆船舶等装载运输装备的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在贮存环节,对掏箱卸货时,对转运货物的集装箱内壁、冻库、入库前的货物包装实施消毒。生产经营单位对需打开外包装货物的内包装实施消毒;进入市场环节后,对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最小包装袋在开包前实施消毒,对销售场所实施日常消毒。

此外,《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试行)》还要求在冷链食品配送过程中,司机及运输随从人员应当保持个人手部卫生,车内应当配备酒精类洗手液、消毒剂和纸巾,以确保在无清洁水洗手的条件下,对手进行定期消毒。卫生手消毒:含醇>60%(v/v)手消毒剂或复配产品,均匀喷雾手部或涂擦揉搓手部1~2遍,作用1分钟。使用醇类消毒剂擦拭较小物体表面2遍,作用3分钟。

通知全文:关于印发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和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 - 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点击查看全文)

【责任编辑:邓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