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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选择扣除年度一键带入 有一点需注意!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4日14:29 来源: 综合自北京日报、天气网

12月4日,个人所得税APP显示,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根据政策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

根据操作指引,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快捷操作:选择扣除年度2021年,一键带入,如有变动,还可以点击修改,然后一键确认完成该项操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另据天气网: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纳税人每年都提交一次,2021年需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要在今年12月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信息进行确认或修改。若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0年基础上确认即可。若未及时确认,那么已填报的有效扣除信息会自动延长至2021年。“那我是否可以不用管它了?”对此,苏州吴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杨忠表示,即使信息没有变化,建议大家最好还是核对下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正确。

所谓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出台背景:

2018年9月6日,重要领导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会议指出,要在确保2018年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责任编辑: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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