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覃文萍
全省法院将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会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让执法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落实全会要求,全省法院将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法院工作的头等大事,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充分认识司法审判工作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把依法办事作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的基本前提,始终坚守法治底线,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用法治为守法经营企业撑腰,用法治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竭力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深化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加快建成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智能化服务;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
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将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嵌入每一起涉企案件的办理过程之中,尽最大的善意和谨慎,选择恰当的审判执行时机和司法手段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涉案企业的不利影响。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