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评论员 屈旌
12月4日,一段“投河自尽的女孩在多名警员目视下溺亡”的视频引发网络热议。随后,当地警方通报,针对网友反映的民警、辅警在施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对涉事民警、辅警作出停职接受调查决定,对该事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点击查看报道)
网络流传的现场视频中,女孩原本站在浅水区,两名警察在岸边,疑似在对其进行劝解,不料女孩突然转身一跃,跳入深水区,几位民警曾相互搀扶尝试下水救人,但随后返回,也另有几名男子尝试下水、扔绳子救援,但最后悲剧依然发生了。这一看上去不够果断紧凑,甚至有些拖沓的救援过程,引发众说纷纭。有人质疑警方态度怠慢,见死不救,关键时刻不给力,对待生命太轻忽;有人认为警察也是人,不会游泳贸然下水救人只是白白牺牲,不应对其过于苛责。
《警察法》规定,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轻生亦属于危难情形,警方当然有施救义务,但保障救援人员的安全,也是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冬天下水救人,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即便是游泳健将,也可能因为气温过低而抽筋、无力,遭遇险情。所以,在没有足够技能和保障措施的情况下,贸然下水救人,十分危险,成功率低,本身也是对生命的轻率。女孩是生命,警察亦是生命,生命不应拿来衡量和比较,大家的说法看似不同,但都是表达了对生命的珍重,对救援奇迹的期盼。
因此,比起警察的行动,更值得质疑的是,现场几乎没有专业的救援人员和设备,连救生圈都没有一个,只能靠绳子。接警时得知跳河轻生,应该完全能预判可能需要水面救援,为什么会打这种无准备之仗?事发地是沿江水域地区,防溺水事故应该是安全保障的重中之重,为何河边也没有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
当危险发生时,我们不能每次都靠个人的奋不顾身,去争取一线生机,只有专业规范的救援,才能在紧急关头发挥作用,才有可能在绝境中创造奇迹。我们常常说,见义勇为值得敬佩,而见义智为更应提倡。应急救援贵在迅速、准确、有效,须有完善的应急预案,专业的救援技能和充足的救援装备。因此,当地的调查追责,不应只针对现场的几位民警,而应从接警那一刻追溯起,从整个应急救援处理流程去梳理和反思。
花季少女瞬间陨落,的确令人痛心,但指责警察贪生怕死,也是偏离了焦点。救人的事,谁也不能保证百分百成功,重在尽力而为,全力以赴。而尽力绝不仅仅只是精神上的“不顾个人安危”,规范周密的应急调度,熟练扎实的救援技能,坚实可靠的防护设备,才是“尽力”中人力可为的重要部分。每个人都希望,在遭遇危难时,救援人员不仅有意愿,更有能力来拯救我们,瞬间迸发的崇高精神令人感动,但强大可靠的应急实力才让人安心,也才是对生命真正的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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