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评论员 屈旌
湖南长沙高铁保洁员甘女士在打扫车厢时,捡到了一枚价值万元的一克拉钻戒,上交之后却被保洁公司罚款500元。理由是交晚了。(据12月8日大湘网)
对于一个月工资只有3500的保洁员来说,500元的罚款,可以说是相当重了。明明是拾金不昧,却因为动作慢了一点,反而被重罚,甘女士的委屈可想而知,网友也普遍对其报以同情。
但公司也有公司的道理,甘女士的领导黄经理出示了一份承诺书,规定捡到任何物品要第一时间交给车长,不允许带出车厢,带出车厢就是违规,就要受罚。如此规定,看上去是为了保障遗失物品的乘客的利益,要求保洁员履行法律责任,遵守道德规则,捡到东西物归原主,目的是好的。但是,寥寥数行承诺,并不能穷尽各类复杂的现实状况,对于在一线辛苦工作的员工而言,很容易就面临甘女士这样的困境。
规定时间内打扫完列车,是职责所在,捡到东西第一时间上交,又是规矩所定,那么,到底应该先做哪一个?甘女士捡到钻戒到上交,中间也仅仅只是过了16分钟,就被认为不属于“第一时间”的范畴,那么,“第一时间”究竟是多长时间内?如果因为赶着交东西,耽误了打扫车厢,会不会也要受罚?可以想见,公司出台这样的规定,是希望员工都能够有极高的道德觉悟,一点私心都不存,但在细则不明晰的情况下,二话不说,重拳罚款,对美德的提倡实属有限,对基层员工的为难倒是显而易见。
严苛的规定看似雷厉风行,但往往收效不佳,甚至适得其反。显然,甘女士的遭遇传开后,给人一种什么样的观感呢?捡到东西上交,慢了一点就会被罚款,那之后如果看到遗失物,直接不要捡,或者捡了直接不要交,好像反而更划算吧。规定一旦过于缺乏人情味和灵活度,就丧失了必要的善意,甚至,这样无理罚款,或许还涉嫌违反《劳动法》,实在值得商榷。
拾金不昧不仅是良好的道德风尚,更是明文规定的法律义务,捡到物品拒不归还,是不当得利,数额较大还可能构成侵占罪。但不能因为这样,就将每一个捡到东西的人,看成是潜在的“侵占者”。这样的规定旨在提升普通人的道德标准,倡导美好的德行,鼓励好人好事,在每个具体案例中,要看结果,看依据,不能只是揣测动机和过程。即便甘女士捡到钻戒时,有过交与不交的纠结,那也是很正常的人性纠结,被问询后能够实话实说,及时归还,就值得鼓励和点赞,而不是用罚款凉透人心。
拾金不昧的法律责任需要强化,但方式方法也应合理合情,捡到东西不是原罪,无端占有才是违法,完璧归赵应该表扬,规则制定者自己心里应该有清晰的尺度和分寸。唯有善良才能呵护善良,也只有奖惩分明得人心,才能真正唤起大众的责任感,弘扬拾金不昧的美德,保护每一寸珍贵的善念。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