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长沙市委原常委、市人民政府原常务副市长陈泽珲(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泽珲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泽珲利用担任长沙市岳麓区委书记、长沙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副厅级干部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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