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邓寄鹏(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由樟树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分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对邓寄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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