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原副行长马骁,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骁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骁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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