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肖绪新)12月10日,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阳新县人民法院办理的聂某兵等15人涉黑案开庭审理,该案系阳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例异地审理的涉黑案件。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以聂某兵、胡某发、李某能为骨干成员天门涉黑组织在存续期间,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致多人受伤,在天门、武汉汉正街一带称霸一方,被侵害人慑于该组织的恶名,往往不敢通过合法渠道主张权利。
2008年至2012年,该组织在武汉、天门开设赌场,以暴力垄断武汉汉正街部分货运物流市场,同时插手地产、建筑工程领域。
2014年至2018年,为获取更多利益,该组织利用非法手段获取20余个工程项目,一些建筑公司人员因遭到该组织成员的殴打、威胁而被迫退出竞争或配合该组织串通投标,其他建筑公司慑于淫威直接放弃竞争。
同时,该组织还以渣土专营为名,于2015年至2016年充当“地下执法队”,对天门各建筑工地进行“巡查”,以堵门、威胁等手段禁止该组织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清运渣土,从而引发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案件,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阳新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聂某兵等15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分别触犯了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包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赌博罪、串通投标罪、窝藏罪等9项罪名,应依法追究15名涉案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依法保障各方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坚持“公正司法”理念,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