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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深层次改革为科技创新“解绑赋能”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6日09:40 来源: 湖北日报

□ 赵宁 周戎

坚持创新第一动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坚持把创新摆在事关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围绕“四个面向”,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加快建设科技强省。

——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提出

深化改革是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必然选择

科技创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改革则是点燃这一新引擎的“火种”。

科技创新领域是最需要不断改革的领域,特别是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情国情的深刻复杂变化对科技创新提出许多新课题。国际上,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与我国转变发展方式存在历史性交汇,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速度加快,我国科技领域在今后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在国内,科技创新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创新效能不强,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技研究不足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了应对科技创新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必须依靠深层次改革破除制度藩篱、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解绊松绑,破除制约科技创新活力的制度约束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避免对创新活动的不当干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建立健全科技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明确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职能定位,加快推动政府职能从注重“管”转为着重“服务”,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切实解决政府职能在科技创新领域的错位、越位、缺位等问题,在人员选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方面给予各类创新主体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

健全创新资源协调交流机制,打破科创要素流动壁垒。建立跨区域人才互认机制和区域间科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引进和利用好各类科技资源,改变科技创新区域分割现状。打造完善科研平台开放共享管理体系,推动科技资源跨领域、跨部门、跨单位间的统筹协调,实现开放式协同创新。架构多节点、多网络、多动能的科创中心体系,根据各地区自身优势和产业特点,突出重点领域创新,找准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的结合点,促使科创要素在体系内充分流动、高效集聚和有机整合。

完善产学研融合发展新机制,疏通科技成果转化“堵点”。建设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包括产学研信息平台和产学研项目数据库在内的科技信息体系,搭建咨询、检索、申请、评估、审批、交易等便捷通道。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包容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包容性扶持政策和新产品市场风险补偿配套政策,在技术开发、推广以及新产品试投产等环节建立风险扶持基金,降低科技成果转化风险。

激励赋能,增强科技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完善科技人员产权分享机制,提高科技创新效率。加强产权激励,鼓励科研人员将创新成果作为技术要素作价入股,以股权、期权、干股等方式参与科技成果转化与生产活动。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外,赋予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的权利,激发创新积极性。尽快完善、细化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科学划定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保护范围和处置权限,使科技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界定与划分有据可查、有规可依。

建立多层次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夯实科技创新基础。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规律,打造高端化、多层次、立体式的人才培养计划体系,针对重点领域培养高端创新型科技人才和团队,实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加快青年科技骨干成长,实施科技新星培养计划。聚焦关键技术和重点产业,通过“项目引才、活动聚才、人才荐才”等措施拓宽引才渠道,抓住疫情后科技人才“回流”的契机,制定海外科技人才归国来华的针对性政策,努力形成人才辈出、百舸争流的创新人才格局。

构建多元化奖励体系,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完善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团队激励等多种方式,实现精准化激励。针对高端领军人才,赋予其更大的创新自主权。针对成长中的科技创新人才,除给予薪酬激励外,应建立包括考核科技人才综合素质、科研能力、社会影响力和预期发展潜力、团队能力以及基础条件等多个要素在内的长效评价体系,使科技人才乐于科研、勇于创新。

(作者分别系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分中心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郭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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