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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凭证不能借给他人 关乎参保人权益 这些您应该知道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8日14:19 来源: 武汉晚报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将医保基金视作“唐僧肉”而发生的欺诈骗取行为,最终损害的将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基金的有效使用,人人有责。

医疗机构通过奖励现金、免费食宿、减免费用等手段诱导参保人员住院是否属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

答:属于欺诈骗保行为。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假宣传、优惠减免、免费体检等手段诱导或组织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医保住院手续,并虚构医疗项目报销医保费用是典型的欺诈骗保行为。主要问题在于夸大疗效、夸大病情、承诺“好处”,诱使不明真相的参保对象提供自己的医疗保障凭证办理医保住院,借机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甚至对部分患者造成医疗隐患。

能否将自己的医疗保障凭证借给他人或医院办理住院登记报销

答:不能。出借本人医保凭证给他人或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报销的行为属欺诈骗保违法行为。

定点医疗机构利用医保对象身份伪造住院登记、临床病历、诊疗明细和虚记费用等手段通过住院报销骗取医保基金,属于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医保卡能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购买生活用品或取现金吗

答:不能。医保卡主要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门诊、购药费用、支付门诊慢性病(规定病种)和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的部分,不能刷卡购买生活用品和套取现金。

参保患者住院期间,如突发其他疾病需要转科继续住院治疗的,是否需重新办理入院

答:不需要。参保患者住院期间,突发它科疾病或查出它科疾病必须继续住院治疗的,应办理院内转科手续,按一次住院处理,负担一次起付线。

参保患者住院期间,医保是否对住院天数或住院费用有限制

答:没有。患者是否达到出院标准是医生根据临床诊疗情况而定,医保对住院天数和住院费用没有任何限制。如患者未达到出院标准,医院或医生以各种理由要求出院后再入院,属分解住院行为。如患者达到出院标准,应及时办理出院,如拒不出院,其费用由个人承担。

住院期间能否随意离院?能否与他人共用一个床位

答:不能。治疗期间不在院或没有单独床位的属挂床住院,患者住院期间须有单独的固定床位,并按照医院登记的病房床位接受输液等治疗,住院期间需遵守医院的管理规定,不能随意离院。

医保是否规定出院后15天(或一定时间)内不能再住院

答:没有。参保人员是否需要住院是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的,医保没有“出院15天内不能再住院”等住院限制规定。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如清单收费与实际诊疗项目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如发现一日清单收费与实际诊疗项目不符,存在虚计费用、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或串换项目等问题,增加医保患者自费负担,造成基金流失的,患者可拒绝签字并向医保经办机构投诉。

串换项目是指申报医保基金报销的项目与实际使用的项目不一致行为,一是医保范围内的项目相互串换,原因是目录对应不准、项目录入错误,甚至有意套高收费;二是将医保不予报销、应由个人负担费用的医疗项目,串换成医保范围内的项目增加医保基金负担,骗取医保待遇。

虚计费用是指将没有使用的医疗费用记录在诊疗项目中由医保报销。

分解收费是指违反物价规定标准将联合收费项目分单项收费增加医保报销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有哪些

答:下列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个人账户资金不予支付:

(一)除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办法有规定的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就医或者购药所发生的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三)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应当在其他保险或者其他赔付责任范围支付的医疗费用。

【责任编辑:钟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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