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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纪检监察机关推动禁捕退捕 撒下监督网保护梁子湖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07:47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通讯员曹俊华、夏赢钦)“禁捕退捕渔民补偿资金发放到位了没有?”12月中旬,鄂州市梁子湖区禁捕退捕督查组赴该区有关部门,督查梁子湖禁捕退捕责任落实情况。

“‘长江十年禁渔’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对长江水系重要湖泊梁子湖的生态保护有重大意义。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撒下监督网、保护梁子湖,誓用铁纪守护这一方宝贵的水资源、水生态。”鄂州市梁子湖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文龙说。

该区纪委监委制定了《梁子湖区全面禁捕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组建2个禁捕退捕督查组,横向与区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及司法机关联合,纵向与全区各镇(新区)纪委、87个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联动,构成一张禁捕退捕监督网,采用联合督查、专项检查、暗访调研等多种方式,倒逼禁捕退捕政策宣传、补偿资金发放、渔船收缴、渔民信息建档立卡“四个到位”。

同时,把严的要求贯穿禁捕退捕全过程、各环节,严肃查处在禁捕退捕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其他违规违法问题。

“不能捕鱼!”今年7月的一天,该区梁子镇沙湾村一对中年夫妇正准备下梁子湖捕鱼,被区禁捕退捕督查组及时劝阻。接着,该督查组对落实禁捕退捕属地责任不力的该村党支部书记当场进行了谈话提醒。

该区纪委监委还通过“十进十建”活动广泛宣传梁子湖禁捕退捕的各项规定,以“送法纪下乡”活动为载体,增强村民遵纪守法保护梁子湖的意识。9月11日,该区法院“巡回法庭”在沼山镇楠竹村对黄某、余某、王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公开审判,区纪委监委参与组织沿湖周边村1000余名村民参加旁听。

目前,梁子湖区禁捕退捕工作进展顺利,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悉,实施禁捕退捕以来,该区共取缔迷魂阵、刺网、地笼、网靶子等违法捕鱼工具6000余个,没收渔船21艘,刑事立案10起,给予党纪处分6人。禁捕退捕渔民补偿资金1.49亿元已全部发放到位,1093户持证渔民和63户事实渔民已全部“洗脚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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