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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确保公立医疗机构履行使用集采中选药品 将其纳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21:25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龙华、胡雯洁)12月24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卫健委副主任柳东如表示,将确保中选药品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主要领导是集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做好集采的各项工作。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控制、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

在规范药品使用方面,公立医疗机构加强药师在处方调剂审核中的作用,促进优先选用中选药品。注重发挥临床药师的作用,严格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促进科学合理用药,切实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的指导和监督,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切实履行合同,完成协议期内的合同用量和约定采购比例要求。建立鼓励使用中选药品的激励机制和倾斜措施。同时对不按规定使用中选药品的医务人员,要求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加强中选药品供应和使用情况的监测,医疗机构出现中选品种短缺的,做好分类分级和处置应对,无法处置的,及时通过国家短缺药品直报系统上报。同时组织推进药品使用监测,为我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打好基础。

【责任编辑: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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