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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再次提醒:明年1月1日起,这类机动车不能在武汉上牌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21:26 来源: 中楚天都市报看楚天

楚天都市报12月24日讯(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李佳 陈丹)今日,记者从武汉交管部门获悉,2021年1月1日起,“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新车将不能在武汉上牌。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控,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2020年7月1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本市机动车执行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轻型汽车新车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新车将不能在武汉上牌。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市民购买新车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排放标准,以免购买后不能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被称作史上最严的“国六”排放标准,全面超过了欧盟和美国的排放标准,相较于“国五”排放标准,“国六”排放标准汽油车的一氧化碳排放量降低50%,总碳氢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下降50%,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加严42%。

“国六”排放标准分6a和6b两个标准,6a是“国六”过渡阶段排放标准,6b是“国六”最终实施的排放标准。

武汉市执行“国六”排放标准将根据不同车型分步骤实施。

轻型汽车: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于2021年1月1日前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2020年7月1日以后生产、进口的轻型汽车,办理注册登记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a及以上阶段标准)要求。2021年1月1日起,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的轻型车辆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a及以上阶段标准)要求。

轻型汽车是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 3.5t 的 M1 类、M2 类和 N1 类车辆。一般来说,家用的小车都属于轻型汽车,此外还有轻型货车、轻型客车等。M1 类车: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M2 类车: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t载客汽车。N1 类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 3.5t的载货汽车。)

重型柴油城市车辆:2020年7月1日起,在武汉市办理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城市车辆(公交车、邮政车和环卫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a及以上阶段标准)要求。

重型燃气汽车:2021年1月1日起,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标准)要求。

所有汽车:自2021年7月1日起,在武汉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所有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a及以上阶段标准)要求,2023年7月1日起,在武汉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所有汽车应符合6b阶段标准要求。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市民,购买新车时注意选购“国六”排放标准汽车,并要求销售商提供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以查明车辆是否为“国六”标准。也可以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核实。

【责任编辑: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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