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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不能“等、靠、要”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5日08:42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胡琼瑶 祝华 实习生 谢熊美溪 刘艺帆

农业稳则天下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我省出台了乡村振兴“21条措施”,初步搭建了“四梁八柱”。从明年开始,“三农”工作重心将由脱贫攻坚转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湖北如何干?连日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

推进城镇化,扩大规模经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关于‘十四五’规划的建议,都将‘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让人振奋。”看了建议全文后,省社科院前院长宋亚平兴奋地说。

作为长期关注“三农”发展的专家,宋亚平曾经主政咸安,推出了享誉全国的“咸安改革”。

宋亚平称,湖北是典型的“三农”省份。中国“三农”问题由来已久,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的任务艰巨,近20年来,从费税改革到脱贫攻坚再到全面建成小康,下一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每一步都不容易,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尤其是中央提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更需要整个社会财富的增加,需要有历史的耐心与长远的打算,决不是一蹴而就。

产业兴旺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但是农业整体比较效益低。要提高效益,必须转移农村人口,推进城镇化,扩大规模经营。

用好“三支力量”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是国内一流的“三农”研究院所,该院院长邓大才从事农村问题研究20年,是湖北农村发展的见证者。

“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充分用好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支力量。”邓大才认为,五中全会与省委全会关于“十四五”建议中,都提到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这是“三农”工作的重点、亮点。

邓大才称,乡村建设行动不仅是政府的行动,还应该是市场的行动、社会的行动。在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方面,湖北有自己的特色。但湖北的乡村发展,特别是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还是政府投入推动型,与广东、浙江、福建等省份相比,市场投入太少。

湖北特别是山区还有大量的荒地、滩涂、荒坡、池塘等集体资产,这是现代农业开发的资源。当前农村产权改革正向纵深推进,土地经营权已经确权颁证,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已经量化到人,农村土地资源、集体资源逐渐实现要素化,下一步就是要把这些要素“盘活”。要把社会资源社会资本引进来,把土地逐渐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政府应出台鼓励政策,建立好的机制,吸引市场主体参与,采取合作经营、股份经营等方式,让农民既有租金收入,还可以分享股金红利。

“乡村建设行动不能等靠要,乡村振兴离不开农民的积极参与。”邓大才说,要通过宣传、示范和奖励等引导村民参与社会活动和社会组织,由“要我参与”转为“我要参与”;加强农民参与的资源投入建设,保证农民参与的物质基础,重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村民参与的权利和效果。

发挥好乡贤的补充作用

“乡贤是完善现代乡村治理的补充力量。”邓大才认为,乡村振兴最缺的不是资金而是能人,充分发挥乡贤的作用,能够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随着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不断深入推进,扶智与扶志中,乡贤能人的重要性凸显。他们德高望重,具有乡土情怀,是推动乡风文明、凝聚乡村振兴力量的宝贵财富。邓大才介绍,他在广东等地调研中发现,当地从顶层设计开始,从培育路径、保障措施、激励方法等方面吸引能人回乡参与乡村治理,起到非常好的作用。武汉市江夏区在基层党建和乡村振兴发展中,也探索出“党建+乡贤”思维模式,为乡村振兴发展凝聚起强大力量。

邓大才建议,将乡贤能人培养成党员,引导他们参政议政。不能吸纳进组织的,让其有载体,如组建本地乡贤会、理事会等,探索构建“村两委+乡贤会”的治理模式,实现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的对接和互动。建立乡贤激励机制,开展各种乡贤评选表彰活动。

【责任编辑:郭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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