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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相来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5日16:33 来源: 高检网

云南省滇中新区原党工委委员,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嵩明县原县委书记杨相来(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杨相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刘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