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叶文波 通讯员陈浩 实习生刘锡文 冯佩瑶 陈肖依)12月28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武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送审稿)》。该预案明确提出,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指导全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现行预案制定于2013年,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防汛抗洪等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践,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做法,也暴露了一些短板和问题,需要认真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进而完善全市应急管理体系。
该预案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调整了常见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的牵头部门;增加了基层应急机构、基层应急预案和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内容;重新梳理了风险防控的原则性要求、预警信息发布程序和准备措施、分级响应机制和指挥协调机制;强调了针对传染病的应急处置措施。明确要求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该预案提出,一般、较大突发事件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将市级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并明确启动应急响应的具体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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