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黄梅县检察院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服务为路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织密服务保障“防护网”
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侵害知识产权等危害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各类犯罪,释放尽可能多的司法善意,帮助项目、企业渡难关、保经营、稳发展,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以来,黄梅县检察院重点打击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影响企业经营的犯罪,审查起诉6件8人,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起诉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案件6件6人。
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打好服务保障“组合拳”
开展加大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专项行动,坚持慎捕慎诉,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力服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和关键岗位人员及时变更逮捕强制措施3件3人,不起诉6件8人。对湖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郑某涉嫌串通投标罪依法改变强制措施,适用取保候审,避免公司300多名工人因群龙无首陷入困境。对湖北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的技术骨干陈某依法决定不起诉,使其迅速参与工程建设,推动企业复工。
以检察服务为支撑,画好服务保障“同心圆”
完善服务民营企业措施,细化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统筹抓好各项任务落地见效。通过向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建章,规范经营。通过“进企业”专项行动,定期走访企业,及时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及服务需求,打通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最后一公里”。通过上门走访人民监督员中的企业主代表,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征求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难题。
下一步,黄梅县检察院将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履职的重要使命,把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六稳”“六保”的重中之重,继续扎实开展检察工作,为黄梅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