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汤炜玮、通讯员花耀兰、李雪)1月4日,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25年前故意杀人案的审查批捕时,就案件时效问题咨询武汉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对下一步的侦查方向、证据收集提出指导建议。
去年12月10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适时介入侦查工作规定》出台并适用。规定对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理的全市性敏感案件、重大复杂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对于基层检察院批捕、市检察院起诉的重大、敏感、疑难复杂的重罪案件,形成两级院一体化同步介入机制。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付建中说,重罪案件的证据标准要求较高,过去有的基层院办理此类案件时没有第一时间报请市院同步介入。等到审查起诉环节,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才发现存在侦查不到位、证据欠缺等问题。适时介入侦查工作规定出台后,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全程介入,可有效减少或避免退查。
去年7月,该部提前介入了一起重大复杂案件。该案涉及嫌疑人多、罪名多,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文清与基层院办案人员同步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以10名被告人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移送起诉。10月,该部受理此案,针对案件中罪名问题召开联席会议并根据案情变化,提出固定、完善证据的意见。11月,市检察院追加两笔犯罪事实,追加1300万元犯罪金额,追加罪名1个。该案从收案到起诉仅用时33天,办案质效较其他同类案件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