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记者 李庆 通讯员 张灵
骑摩托车好心带朋友一脚,没想到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朋友受伤,朋友要求自己赔偿损失,武汉男子方某觉得很冤枉,一对好友闹得不愉快。近日,经过调解员的反复协调沟通,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
好心搭好友一程
却翻车致其骨折
董某与方某是好朋友,去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两人聚餐后回家。由于董某无交通工具,方某主动提出驾驶摩托车带董某回家。行驶至武昌友谊大道路段时,摩托车倒地致使董某受伤,送医检查发现,其右侧胫骨中段粉碎性骨折,方某的车辆也受损了。经交警认定,方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董某当时孤身在汉,又正值疫情期间,他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后才做手术,身边没有家人照料。虽然方某隔三差五来看望,但董某身体与心理都经受了不小的打击,治愈后身体问题不大了,但心里仍然有些怨气。
出院后,董某要求方某对其进行赔偿,方某不同意,两人产生矛盾协商未果,武昌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好意带人却变成了一场交通事故,还要赔钱,方某心里十分憋屈。
调解员分头劝说
打开二人的心结
调解员廖燕慧介入后,认为首先要打开双方的心结。“两人都是90后,本来关系很不错,但都有些小脾气。”廖燕慧说,她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法,分别开导双方。
廖燕慧先与董某交谈,董某称事故发生后,方某承诺要去医院照顾他,但住院期间去得较少。“在等待手术的那些天,我一个人面对病痛,心里非常难受。”
廖燕慧分析,相比身体上的痛苦,董某的不满更多是埋怨朋友不讲情义、没有尽到照料的责任。面对董某的心结,廖燕慧先是说服方某向董某表达歉意,收到道歉后董某的态度明显缓和下来,调解得以顺利进行。廖燕慧发现方某年纪较轻,缺乏承担赔偿的经济实力,又试着说服董某适当退步。
廖燕慧又告诉方某,虽然他是无偿帮助朋友回家,但仍负有保障朋友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车辆,不能因免费搭乘而置董某的生命、健康于不顾。根据责任认定,方某应对交通事故负全责,因此应承担董某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
赔偿了四万元后
一对好友终言和
廖燕慧说,根据相关法规,方某应赔偿董某医疗费、护工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且至调解时段,董某走路还有些蹒跚。此外,董某还欠着医院治疗费用,已支付的医药费中方某也只承担一部分,董某要求的赔偿并不无理。
廖燕慧有理有据的分析,得到了方某及其家人的认同,方某承诺一定尽最大努力进行赔偿。
“两人毕竟是朋友,出了事故也不是方某所愿。”廖燕慧又趁热打铁做起董某的工作,“你们虽然有不愉快,但他也真诚地表示了歉意,在尽最大的努力弥补你。”董某也表示,往日情谊情分仍在,他愿意对赔偿金额做出让步。
经过三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在赔偿4万元后,一对朋友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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