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馨)1月11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在汉召开。立法协调小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讨论了2021年省委党内法规制定计划(讨论稿)、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讨论稿)和省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讨论稿),讨论了立法协调小组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2021年度工作要点(讨论稿)。
王玲强调,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立法领域落地落实。要充分发挥立法协调作用,严格执行重大立法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重要立法项目“双组长”制,提高立法质效,善于通过“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立法计划与“十四五”规划衔接,发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统筹好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项目、立法审议项目和调研项目,统筹好立改废释和法规清理,统筹好省市协同立法。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亚平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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