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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置、回应、问责闭环管理 湖北构建营商环境问题处理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3日07:14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剑军、通讯员彭峰、黄腊梅、实习生王悦)今年起,我省针对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处置、回应、问责实行闭环管理。1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第二场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我省刚印发的《湖北省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

为畅通市场主体投诉渠道,《办法》整合“阳光信访平台”“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12345热线、鄂汇办APP、政务服务网等现有投诉渠道,最大程度集约利用现有资源,力求快速形成一套系统的、有针对性、全链条的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理综合体系,依法、高效、妥善解决市场主体诉求,建立一个常态化的问题处理长效机制。

《办法》对投诉件受理范围、责任主体、终止或办结,投诉材料审查、办理、反馈时限以及追责问责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办法》明确投诉人可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投诉,也可登录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网上投诉,还能通过邮寄信件方式投诉。《办法》聚焦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着力明确部门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操作流程、形成问题投诉处理工作闭环。

发布会上,省发改委、省信访局、省工商联、省政务办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落实《办法》的具体举措。

倒逼营商环境优化的利器

——《湖北省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办法》解读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剑军 通讯员 彭峰 黄腊梅 实习生 王悦

如何更好地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问题渠道,依法、高效、妥善解决市场主体诉求,破解营商环境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1月12日的省政府新闻办“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第2场新闻发布会作出了回答。

据介绍,2020年底出台的《湖北省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力求形成一套系统、有针对性、全链条的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理综合体系,并通过强化整改、问责,倒逼前端营商环境的优化,从而构建起常态化的营商环境问题处理长效机制。

办理单位须15个工作日内回复结果

市场主体投诉后由谁来解决、怎么解决?

省发改委副主任杜海洋介绍,首先是受理单位及时进行审查。《办法》要求,省政务办、省信访局和省工商联等受理单位在收到投诉事项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诉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告知原因。其次是办理单位及时处理,对已受理的投诉事项,将按照投诉内容、职责分工转交有关单位办理,办理单位自收到转办通知之日起提出处理意见、采取整改措施,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受理机构。其三,投诉受理机构及时核查,须在收到办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投诉人,并听取投诉人意见。

杜海洋表示,《办法》的出台是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强调的“要建立营商环境投诉、处置、回应机制,突出抓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的具体举措。设在省发改委的省营商环境办将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定期会商涉企投诉办理情况,确保企业的合法诉求,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企业反映的问题就是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杜海洋称,下一步将把领导干部走访企业服务企业机制常态化,做到经常性地问计于企、问需于企,在第一时间回应企业的诉求,把问题解决在一线。

便利进入营商环境投诉平台

省政务办副主任龚斌介绍,投诉人登录省政府门户网后,可通过4种方式进入省营商环境投诉平台:一是点击首页面第一屏滚动大图右侧的“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文字链接;二是点击首页面第二屏“一网通办”版块右侧滚动区域第一张“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小图;三是点击首页面第三屏左侧“反映问题”版块内“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文字链接;四是使用网站首页顶部搜索功能,输入关键词“营商环境投诉平台”进行搜索,点击第一条搜索结果可直接进入。进入投诉平台后,投诉人完整填写姓名、手机号码、户口地址、信件内容等信息并通过手机验证后即可提交诉求。

下一步,省政务办将在全省政府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上推广省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把线上投诉窗口开到老百姓手边,便于企业群众查找使用。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强化问题办理情况公开,继续会同省发改委、省信访局、省工商联及时公开问题线索、受理进程、处理结果等信息,让企业群众看到职能部门解决问题的实效,引导企业群众提供问题线索。

除省政府门户网站外,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也是市场主体诉求反映和权益保护的重要渠道。省工商联副主席赵序沨称,截至目前,该平台省本级、17个市州、99个县(市、区)均成立投诉服务中心,注册用户达12万户,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诉求事项206件,累计帮助企业追回欠款、土地账款、补偿款等超6300万元,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七项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省信访局副局长程辉介绍,依据《办法》,《省信访局联动处理营商环境投诉事项工作机制》建立了七项机制,即受理机制、审查机制、首办机制、督查机制、评价机制、分析机制和问责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压实首办责任,力求‘最多投一次,一次就满意’。” 程辉介绍,该局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事项“三级督办”制度,对发现工作不力的,提示办理单位,点单对账;对提示之后不能改进的,跟进督办,点穴刺痛;工作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开展约谈,点醒问责。同时,对反映突出的典型案例,组织相关方面开展重点督查、专项督查、联合督查,切实解决市场主体的痛点难点堵点。

该局还把营商环境投诉办理工作纳入全省信访工作考核指标,建立以“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为基础的“三率”考评指标体系。对整改不到位的,依照《信访条例》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追究责任的“三项建议”,由有权机关依规作出问责决定;对作风不实或涉嫌违纪、职务违法的,依规移交问题线索。

【责任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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