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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检方办理涉企案件依法“少捕慎诉”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4日07:10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宋效忠、通讯员王柳)1月11日,潜江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贯彻落实平等保护原则,审慎办理涉企人员涉嫌犯罪案,近一年来依法不捕不诉涉企人员6名。

“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宽容失误者,惩治犯罪者。”在办理涉企案件中,该市检察院严把政策和法律界限,从严区分“罪”与“非罪”,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理念,审慎对企业管理人员采用强制措施,让企业发展的自由度更高。

“现在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如果潜江市检察院没有给这次机会,企业已经垮了……”本月初,曾骗贷1000万元的某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郭某表示,今后一定依法依规经营。

此前,郭某私刻公章,冒用国企资质,通过银行审核骗取贷款1000万元。案发后,郭某主动投案,被批准逮捕。当时,公司的几个建设项目正在同步推进,郭某通过辩护律师向市检察院递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涉案银行也多次向检方请求变更强制措施,表示:“郭某一直没有中断还本付息,且企业在正常运转,其应收账款足以还清贷款。如果把他关押时间长了,公司可能垮掉,我们的贷款就难得收回了。”

潜江市检察院遂组织公安机关、被害人、辩护人和人民监督员召开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会议,对是否变更强制措施进行审查。“依法办案是底线,底线不可逾越。同时,尽可能避免‘案子办了 企业垮了’。”检察官如实向与会人员通报情况,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对郭某变更强制措施。

去年疫情期间,潜江市检察院及时审查全部案件事实,发现该企业已还清1000万元贷款及利息。经多次征求涉案银行意见,结合该案相关情节。去年6月,该院依法对郭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与此同时,该院严厉打击侵犯市场主体人身和财产权利犯罪以及妨害市场公平竞争的犯罪,共起诉26人;重点打击侵犯企业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的违法犯罪, 共起诉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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