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孙泽宇
一对父子驾车相撞,经武汉市洪山区交通大队认定,儿子负全责。近日,当事人章先生表示,事故发生后,他的保险公司赔付了他的车损,其父车辆也买了全险,却在今年元旦收到了保险公司发来的拒赔通知书,得知这一结果,父子两人都无法接受。
父子驾豪车相撞
章先生和其父在洪山区开了一家公司。2019年10月,父子两人均以公司的名义购置了新车,章先生买了辆凌志RX越野车,其父买了辆宝马车X7。
去年5月28日,在洪山区一小区内,章先生停好车后,准备打开车门下车。此时,其父正好驾车过来,准备继续往小区里面开。“当时左前方有两个行人,为了避让他们,我就往儿子的车那边靠。”章父说。没想到章先生因为疏于观察,一把将主驾驶的车门推开,其父驾车经过正好撞上。在章先生提供的视频画面中,记者看到,凌志车的主驾驶车门被撞歪,而宝马车右前侧的若干部件,均受损。
根据洪山区交通大队警员现场开具的定责书认定,章先生因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章父无责。
仅一辆车获赔付
章先生告诉记者,两辆车是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的车险。由于两辆车都是以公司名义购买的,两份保险合同上的被保险人也都是公司。章先生说,事故定责后,他的车很快就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付,但保险公司告诉他,两辆车的车主属于同一被保险人,该情形并不构成第三方,公司不能赔付其父的车辆。
章父得知后,因宝马车购买了车损险,在去年6月便向宝马车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赔付车损。“没想到这家保险公司,竟然也拒绝赔付。”章父说,迫于无奈,又急需用车,他只好自掏腰包,先把车修好。
记者从宝马车的事故车损明细表上看到,章父车辆的前杠、前机盖、右大灯、右叶子板等13个部件需要更换,再加上维修工时费,章父花费了十余万元,车辆才得以修复如初。
“我既然给车上了保险,交警也认定我无责,竟然还要自掏10万多元修车,真的是太冤枉了!”章父说。
拒赔是否说得过去
买了保险却得不到理赔,父子两人既疑惑又生气,遂向武昌区法院申请调解。因两次调解未果,宝马车所投保险公司于去年12月31日下达了《机动车辆保险不予受理代位赔偿通知书》。
这份《通知书》上显示,“该案事故双方车辆同属同一被保险人,双方驾驶员属父子关系,该情形不构成第三方,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其他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故他司不能按照代位追偿的方式进行赔付。”
对此,记者联系上了宝马车所投保险公司负责处理此案的黎姓工作人员。对方称,他们可以对章父的车辆直接赔付,但不能向其子进行追偿,也无法从其子所投保险公司得到赔偿费用,所以只能拒赔。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建议走法律程序处理。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因为宝马车购买了车损险,对于此案,无论保险公司是否能够进行代位追偿,理赔后能否处理这笔费用,都不能影响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进行理赔。湖北经济学院保险系副教授杨敏也表示,根据保险合同关系,章父宝马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可不用按代位追偿的方式,可直接赔付宝马车的损失。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