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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乡镇32年 监利“田埂上的女法官”累倒在田埂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6日07:31 来源: 楚天都市报

工作中的陈艳红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高伟 通讯员 宋从峰

在监利新沟镇的田间地头,人们时常可以看到一名女法官,手拿文件袋,穿行在田埂上——她就是监利法院龚场法庭庭长、一级法官陈艳红。

这样一名清廉刚直,一心为民的好法官,1月10日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走在田间地头,她心系农民,支农助农;步入人民法庭,她公正执法,刚正不阿。她被乡亲们亲切称为“从田埂上走来的女法官”。

扎根基层32年

1988年,时年19岁的陈艳红通过招干考试进入监利县人民法院,被分配在监北小镇的基层法庭工作。32年来,她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一直战斗在基层人民法庭这个最平凡的岗位上。

32年来,她的足迹踏遍了法庭辖区的角角落落,共审结民商案件4000余件,无一件引发当事人缠讼上访。每年所办案件经上级质量评查均被评为优秀,是省、市、县三级办案标兵和办案能手。

考虑到陈艳红工作出色,孩子在县城读书需要照顾,监利法院党组领导多次要把她调到院机关工作,她都婉言谢绝了。她说:“基层法庭工作的确辛苦,但把这些工作做好了,就能为民解难。我对乡镇社情民意更了解熟悉,我还是留在基层办案吧!”

就这样,她多次放弃了进城工作的机会,在基层法庭一干就是32年。

话家长里短情

30多年来,陈艳红勤于学习,善于总结,她每晚睡觉前都坚持阅读半小时法律书籍,在工作中总结了“和谐、公正、实效”的办案原则,她始终带着人文关怀办理家长里短的案件,成为了她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润滑剂。

她审理过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原告汤某的丈夫张某染上了酗酒赌博的恶习,心情不好就拿汤某出气。陈艳红首先开导汤某:“你生病谁在医院照顾你,刮风下雨谁去接的你,忙到半夜谁在家里给你留灯等着你……”经过近5个多小时的开导,终于化解了汤某心中的怨气。

第二天早上,陈艳红又匆匆忙忙赶到张某家中做工作。得知陈艳红的来意后,张某脸一板,连推带骂把陈艳红轰出了门。陈艳红就蹲坐在他家门前,一直等到中午。张某心生愧疚,终于把陈艳红请进了门。

陈艳红从夫妻生活的点点滴滴聊到三口之家的幸福时光,终于触动了张某。他痛改前非,与妻子重归于好。

基层法庭的法官难当,但陈艳红用心聆听当事人倾诉,耐心与当事人交流沟通,细心关注当事人的心理,以女性的亲和力、感染力使每一起案件都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解鸡毛蒜皮事

陈艳红很少休年假,因为手上有太多案件等着她处理。她周末经常加班,因为身边有太多纠纷等着她解决。她常说:“作为一名法官,为了使更多家庭和谐美满,应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在陈艳红处理的一起家庭纠纷中,原告徐某与被告董某结婚两年多,关系一直不错。2017年8月16日,徐某生下了儿子,在坐月子时,夫妻俩因为孩子冲奶粉多少的问题,爆发了冲突。不久,徐某带着孩子回到湖北省鹤峰县老家,并向龚场人民法庭提出诉讼,请求离婚。陈艳红来到董某的家里,从女性角度、家庭温情、孩子亲情等方面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帮助这个家庭化解了矛盾,夫妻关系也和好如初。

在陈艳红所办的案件中,像这样一次就调解成功的案例更是数不胜数。她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和温暖。

三十二载春秋,陈艳红始终行走在乡间的田埂上,用青春和生命追寻着初心与使命、光荣与梦想。她曾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袁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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