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民委公布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
湖北获奖的是——
武汉市武昌区
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
仙桃市龙华山街道
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街道鲁广社区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推进、亮点突出、成果丰硕。
全省先后建成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5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34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涌现出“格桑花”赴藏支教团队、武昌区东湖中学、恩施电网等120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张富清、库尔班江、斯朗·丹增曲培等125名模范个人。
武汉市、宜昌市、仙桃市先后被评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据了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选每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命名有效期限为5年。已被命名5年期满的,须重新申报。截至目前,湖北共有39家单位入选。(湖北日报通讯员李智 尹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