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武汉面临历史大考。
2020年2月17日晚,在疫情防控最紧要关头,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连夜召开会议,作出《关于依法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武汉保卫战的决定》,授权市政府采取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决定主要规定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明确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疫情防控工作等方面职责和工作要求。
决定明确提出:本市疫情防控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树立“武汉胜则湖北胜、湖北胜则全国胜”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决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坚持依法依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实现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采取最严格的措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死率。
根据决定,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全面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村)防控体系,加强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力争做到确诊患者百分之百收治、疑似患者百分之百进行核酸检测、发热病人百分之百进行检测、密切接触者百分之百隔离、小区(村庄)百分之百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确保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隔尽隔。
市人大常委会还提出,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决定实施的监督,切实把决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积极支持政府加大依法防控力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要按照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积极参与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市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要带头下沉社区,冲锋在前,全力以赴助力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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