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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将全面推行,事关购房!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8日09:44 来源: 荆楚网微信公众号

交房前一无所知,交房时发现问题一堆。这是住宅交付时经常出现的场景,其中,工程建设时过程不透明,是重要的因素之一。

今后,建造过程将可通过云监工“围观”,人们可随时监督住宅的建设进度、施工工艺,了解建材使用。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7月将在全省推行实施在建住宅工程的质量信息公示。

五城市先行试点

2020年4月,作为全国三个试点省份,我省率先出台了《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在武汉、襄阳、宜昌、黄石、仙桃五市先行试点,按比例选取在建住宅项目进行了为期半年多的公示试点。

据悉,试点阶段我省要求信息公示的内容,主要是反映建设过程的主要质量信息,包括——

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五方主体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钢筋混凝土检验试验汇总评价(评定)结果、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情况、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全装修房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分户验收汇总表、消防验收意见书(备案凭证)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备案表等。

“阳光建造”已在路上

去年11月底,我省举行了现场观摩会。记者了解到,通过半年多试点,已探索出一批有效做法。武汉市选取了处于多个建设阶段的项目进行公示试点,以总结不同经验。黄石市以8个企业为主体,开展其承接项目的试点试验。宜昌市组织在建项目在市建筑业协会网站上集中公示。襄阳市将应当公示内容、可选择公示内容、企业自主公示内容详细分类。仙桃市则专门制定了信息公示工作的评价办法等。

但同时,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仍还有不少难点待破题。例如,质量公示的尺度、力度问题,如何既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能够维护企业的核心利益。不少公示内容,过于专业,未能将建造过程以及质量控制技术直观形象地展示出来;公众对于质量公示的参与度、知晓度不高等。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明年上半年将对各试点地区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组织制定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标准化实施细则和相应考评办法。今年7月起,全省推行在建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

来源:湖北日报 全媒记者周三春、通讯员董文斌

编辑:桂思敏

出品: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责任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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