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见习记者杨华琳 通讯员黄姗)2月5日,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提出的相关要求,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诊察费收取政策的通知》,进一步为群众减负。
《通知》要求,我省医疗机构要设置专门的窗口和区域,为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采样提供采样服务,群众无需挂号。同时,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挂号费和门诊诊察费,需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
此外,我省各级医保、卫健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