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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小区给居民发了45万元红包:每家300元,来自小区公共收益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8日07:46 来源: 武汉晚报

凭着房产证和身份证,东湖壹号小区居民每户领到300元红包。

2月6日,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壹号小区业委会向居民分发45万元红包,1500户,每户300元。据了解,这笔钱来自小区两年的公共收益。

当天中午,“武汉一小区为业主发放45万红包”冲上地区热搜第一名。

当天发了20万元

上午10时许,本报记者在该小区柚子广场看到,在“公共收益来发钱,欢欢喜喜过大年”的横幅下,居民们按照每一栋规定时间前来,从业委会工作人员手上领取红包。家住D2栋的周锦华带着外孙领取了300元红包,到小区外的水果店,给外孙买了一盒车厘子后告诉记者,这是小区入住后第一次给居民发放公共收益,大家都特别开心。在电梯里碰到,第一句话就是“你领了吗”?

在现场,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王先生告诉记者,发放给居民的45万元红包来自小区两年多的公共收益,包括小区地面车位月租、临时停车费用、电梯内广告、其他商家在小区摆摊宣传费以及快递柜月租费等,其中停车位租金是最大的收益,179个车位,月租金300元,一年收益64.44万元。2019年,东湖壹号小区进行了业主委员会换届。业主委员会换届完成后,终止了与前一个物业公司的合同,聘请了新物业公司进入小区。在业主委员会监督下,从2018年12月起,小区公共收益由新物业公司先代收,每季度下一个月将账转入业主大会账户。该项收益的使用,每一笔都要经过公示和全体业主投票,年底结余向小区居民公示。

两年多的时间,除了2019年4月、5月、6月因故没有收益外,公共收益总额已达190余万元。除去前期用于生活水管改造、生活用水水箱除锈、小区监控全覆盖安装及高空抛物探头等各种公共设施备置和维修的费用,约100万元。“年前,经全体业主投票决定,从中拿出45万元,给小区全部居民发红包,每家300元。

对于业委会用公共收益发红包,东湖壹号小区物业公司项目经理田经理表示,这是好事。物业公司在做好基础服务的同时,应协助业委会把小区建设得更好,让业主满意。业委会这样做,居民满意,物业公司当然要全力支持。

截至发稿,该小区业委会当天共向600多户业主发放了现金红包近20万元。对于还没有领钱的业主,业委会公告通知,3月27日之前的每个星期六上午都可以领。

“感谢业主委员会,年前收到红包,感到特别温暖。”7日,在东湖壹号小区业主群中,满屏都是居民们的感谢留言。

在武汉并非个例

“我们小区发过100元红包!”“我们小区发过油!”“我们今年发的是一套对联!”“我住在隔壁的复地东湖小区,羡慕邻居!”当天,“武汉一小区给居民发了45万红包”的消息传开后,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纷纷点赞,与自己小区对比的同时,对小区公共收益应该归谁?怎么使用等焦点问题也展开了热烈讨论。

据了解,小区业委会拿公共收益给小区居民发红包,在武汉并非个例。3年前,武汉市江岸幸源雅城小区业委会曾在春节前,用小区公共收益给业主每户发了红包,每户100元。

时任业委会主任丁东湖告诉记者,当时,小区换物业,核算公共收益10余万元,去除维修小区外墙、更换监控设备等费用,还剩5万元左右。依此与物业约定,每年返给业主4.5万元,小区有415户,每户可发100元。

公共收益发红包合法

按照《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收益有明确用途规定,即“用来补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那么,该小区直接用小区公共收益发红包给业主,合不合规呢?

记者就此咨询了武汉市房管局及相关律师。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律师石教权认为公共收益发红包合法,《民法典》物权编第282条、287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应当属于业主共有;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利用小区共有部分进行营利的形式多种多样,如电梯、门闸、道闸、建筑外墙等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费收益,小区公共区域内出租的摊位收益,利用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如球场、游泳池、活动室等经营收入,自动售卖机的场地费,快递柜入场费等等,这些收益在扣除合理的成本之后,都应属于小区业主共有收益。

公共收益如果当福利发了,将来维修基金出现短缺怎么办?对于部分市民的担忧,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按《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业主所有;主要用来补充专项维修基金;业主大会也可以决定如何使用。也就是说,公共收益主要用作补充专项维修基金,但不论是用作维修基金,还是以福利的形式发放给业主,只要征得广大业主同意,不违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都是符合相关规定。

记者探访:45万元红包发放并非轻松

有多少小区的业主收到过这种现金礼包?公共收益应不应该全部发放给业主?2月7日,本报记者探访武汉多个小区发现,公共收益能否发放给业主,要视小区的具体情况决定。

【探访】

发红包的不多,有人还不知道公共收益

7日,记者对武汉市十余小区进行走访发现,将公共收益发给居民的小区并不多,其中只有一个小区发过钱,另一个小区发过油。

“小区目前公共收益连修个瓷砖都不够。”在调查中,家住光谷新世界小区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因为正在跟前物业打官司,所以公共收益一直没有转到业主委员会的账上,平时修缮的费用都不够,更不可能给业主发钱了。

据介绍,光谷新世界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老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公共收益的转交。2019年老物业到期后,该小区业委会没有续签合同。

在汉口百步亭金桥汇二期采访中,小区居民李小姐告诉记者,目前她所居住的洋房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看到物业公司的公共收益公示,更没听说还要把公共收益发给大家。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徐东大街君临天下小区,询问小区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关于小区公共收益去向的问题,几位居民都表示,从未收到过这类信息。该小区物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值班人员表示,目前不清楚小区公共收益的详细去向。

【调查】

45万元红包发放并非轻松

7日上午,记者回访了东湖壹号小区,经了解,这是该小区第一次向业主发放红包,其过程也不并简单。

据该小区业委会成员王先生介绍,东湖壹号小区之前老物业公司也一直没有将公共收益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后来2018年12月,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成功换届,在征求小区所有居民意见后,业委会决定更换物业公司。

“当时小区居民志愿者是一家家敲门让业主填写更换物业调查表。”成功更换物业公司后,新物业公司就每季度将公共收益打入全体业主大账户。本来2020年准备发放红包,当时还做了问卷调查,问卷是送到每一户业主家中,让大家选择是发现金还是抵扣物业费。最后按照全体业主意愿,发放现金,并在小区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期间耽误了一年,2021年2月6日上午终于发给大家。

“感谢业主委员会。”周锦华向记者展示了小区群内大家的留言。她说能发45万红包给大家,离不开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公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他们当中有不少主动充当志愿者,从而使这次发钱得以顺利进行。

记者夏晶

【责任编辑: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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