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2月8日讯(记者张万军)福建一名男子在酒吧消费时咬伤一名陪酒女子,并殴打一名酒吧营销人员致其死亡。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其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9年9月12日凌晨0时许,福建闽侯男子黄某等人在莆田市城厢区南湖公园对面的一家酒吧喝酒。喝酒期间,黄某咬了酒吧陪酒女子方某左手手臂一下。随后,方某在微信群聊天中称被人咬伤,帮黄某订座的酒吧营销人员李某看到消息后赶回酒吧,将黄某、方某带至酒吧门口协调处理。
黄某、李某及方某在酒吧门口对质时发生口角,黄某踹了方某一脚,李某上前阻拦并用手推开黄某。黄某用右手拳头猛击李某头部一下,李某随即后退并转身站稳。黄某又上前用右手去掐李某颈部并推了其一下,随后被旁人拉开。李某随即瘫倒在地,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某系外伤引起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事发后,黄某亲属代为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人民币121500元。


法院查明,黄某曾有前科。2009年6月30日,黄某曾因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被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2年8月23日刑满释放。
2020年12月3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黄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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