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
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
反映一些居民燃放烟花的情况
2月2日晚,汉阳区公安分局
接到举报后
迅速调度警力前往核查
将正在燃放鞭炮的刘某查获
对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为加强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安全监管,1月22日起,全市启动了烟花爆竹、民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
各区公安分局以派出所为单位,组织禁鞭执法宣传车,深入街巷巡回播放“禁鞭”、消防等宣传口号;警务综合服务站、沿街商户及地铁,利用LED显示屏、传媒电视滚动播放“禁鞭”宣传标语;在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商圈、街道悬挂禁鞭宣传横幅和公益广告,提示群众自觉遵守禁鞭规定。
警方提示,武汉市禁鞭覆盖所有城区,包括新城区的部分区域。具体禁鞭区域如下:
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蔡甸区蔡甸大道沿线的城关、新农、后官湖等;江夏区纸坊、大桥、庙山、藏龙岛等;新洲区邾城街等;黄陂区前川街、滠口街、武湖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商贸区的部分或全部区域;东西湖区吴家山、常青花园、径河街,柏泉街部分区域。
市民如遇违禁燃放烟花爆竹可直接拨打110报警,或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反映。
市民:武汉春节期间个人能不能放烟花?
市公安局:《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武汉市区内禁鞭多年,已经立法,且市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易发生火灾,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大量燃放烟花爆竹还会对空气造成很大影响,产生的有害气体能形成酸雨,酸雨具有腐蚀性,可破坏环境,对建筑物等造成损害,希望群众理解,自觉遵守《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城市环境。
市民:豹邂小区三期五期很多人放鞭炮,烟花,污染环境,危害公民安全。
东湖高新区:经公安分局核实,区公安分局豹澥所高度重视。经核实,豹澥所已与安监部门联合执法,安监部门已对违规售卖烟花爆竹的商户及个人进行罚款,后期会移交公安部门对违规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处罚。
市民:广电兰亭时代,有人在楼顶放烟花。
汉阳区:江堤所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关于其反映的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我所已派民警到小区进行走访排查,找到当时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通知到所制作笔录并依法处理;我所会通知社区民警到小区宣传禁鞭条例,并要求物业在小区内加强巡逻,防止有人在小区内放鞭,如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我所会依法处理。
关于烟花爆竹燃放
市民们正在反映这些现象:
关于“就地过年”
您有哪些想说的?
可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微信公众号
标注话题#就地过年#留言
(出品:长江网 来源: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