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2月19日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姜婷)“假肢装好了,我行动起来方便多了,这日子有了盼头!”今日,保康县男子尤某高兴地向极目新闻记者说道。而这一切,源于襄阳市保康县检察院送上的5万元司法救助金。
说起尤某的遭遇,还要追溯到2014年。当年3月,尤某在某建筑工地开铲车,因工友操作不当,挖机挖斗打伤尤某右下肢,最终导致尤某右腿截肢,构成一级伤残。事故发生后,雇主田某仅支付了医疗费2万余元。
2017年3月,尤某向保康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审理,县法院判决雇主赔偿尤某各项损失共计70余万元。2018年2月,尤某向该院提出执行申请,案子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但由于田某暂无执行能力,直至2020年5月,仅支付执行款2万元。
去年6月,尤某向保康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经调查,保康检察院认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田某名下可供执行财产未尽认真审查义务,遂向法院发出关于加大执行力度的检察建议,2020年9月,法院回复称,已恢复立案执行,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重新调查取证。检察建议发出后,案子仍面临执行难的问题,保康县检察院与法院执行庭法官保持沟通联系,持续跟进该案执行财产核查情况和案件进展情况。
承办检察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尤某因伤致残,待业在家,右腿因无钱装假肢,生活十分不便。其妻子是环卫工人,10岁的孩子有智力残疾,尤某迫切地想要装一个假肢,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儿,缓解家庭困难。”
面对困难的家庭和尤某殷切的期盼,保康县检察院迅速启动案件办理联动机制,并向襄阳市检察院专题汇报该案件情况。经调查核实、积极申报、召开听证会,多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去年12月,最终为尤某争取到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同时,依托保康县检察院创立的“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办案模式,该院积极向民政、残联、社区反映尤某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多部门联合参与帮扶救助,持续关注和跟进尤某家庭生活改善情况,定期上门慰问。

尤某给检察官送来锦旗
检察机关的热心帮扶,让尤某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今年2月初,装好假肢的尤某,专程来到保康县检察院将一面写着“情系民心,为民解难”的锦旗送到办案人手中,感谢检察官人性化办案,为他们一家送去了温暖。
“装假肢花了4万多元。医生说,装假肢后有个磨合期,等适应假肢后,我就出去找个轻松一点儿的活做,和妻子一起撑起这个家,把日子过好。”今日,尤某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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